一部好法律 一座富民桥
法消疑虑 农民“理性入会”今朝变现
7月22日一大早,苍台镇郜河村农民王金巧就和一帮邻居向镇农民科技馆赶去。今天是科技馆的科技活动日,她想参加完学习后申请加入镇农民科技协会。
“以前俺加入协会有顾虑,说协会无非是安个电脑挂几块牌子,万一交了会费得不到啥好处,谁给你说理呀。”王金巧从争着领申请表的人群里挤出来说,“现在不一样了,协会给俺们讲了合作社法。有法律撑腰,咱泥腿子就不会吃亏上当。”
会长杨进中说,协会下设养鸭、植棉等七个分会和商会,过去农民入会的少,主要原因是对协会的运作和效果不放心,怕瞎花钱白忙活;现在协会走的是依法经营和管理的路子,再加上产加销服务一条龙,会员收入高出非会员收入30%,农民顾虑没了,争着入会,目前已经由不足1000人壮大到4000多人了。作为全县首批依法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,协会去年还获得了全国科普兴村示范点的荣誉。
此项法律实施前后,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热情的前后反差,表明了农民对法律框架下“理性入会”的期盼。
如今,法律让这种期盼变成了现实,入会农民权益有了可靠的法律保障。
法定标尺 合作社“把脉自诊”勇挑重担
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既是合作社规模壮大的“催化剂”,又是合作社自我完善的“紧箍咒”。
古城乡豫南兔业协会会长李保玉深有体会地说:“法律让农民放心放胆入会,协会的人头会更旺。但要想打开这个局面,首先协会要按照法律自我规范。这一点,法律从申请批准、运作方式、资金使用、经营等方面都规定得很详细,一点考虑不到,协会的合法性就会受到质疑。”
的确,法律是标尺和准绳,只有按照这个标准来规范,才能成为合法的专业合作社,才能成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专业合作社。来自唐河工商部门的资料显示,仅去年以来全县按照合作社法“梳理”规范过的合作社就有80多个。
对照法律标尺,主动而迅速地把脉自诊和自我规范,说明严格的法律概念、严密的法定程序、严谨的守法行为已经在当地合作社内部开花结果。而且,有力促动了合作社群体的扩大,目前全县的合作社总数已达到156家。
法造福祉 会员“揽金纳银”盆溢钵满
这几天,遍野的桃子进入盛果期,城郊乡果园村果农们的脸上绽开了花:村里的3000亩大白桃全部按订单销往湖南长沙、湖北武汉等地。
“这都是果品专业合作社的功劳。”村民潘保财指着挂有巨幅招牌的合作社小楼说,“去年加入合作社后,家里的5亩桃园亩收入在4000块以上,现在家家户户都不为管理和销售作难,特别省心。”
会长张国留告诉笔者,今年订单下得比较早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合作社法出台后,合作社运作和资质更规范了,诚信度更高了。以后,会员们都靠法律、跟协会发财哩。
据统计,去年全县合作社仅销售收入就达到40亿元,全县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为4200元,但合作社社员的纯收入在5000元以上。合作社已经真正成为法律框架下农民的致富靠山。




